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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咨询】 产品经销合同范本
 

甲方:科力屋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循诚信、友好协商、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的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 则
  
1.1、甲、乙双方承认并自愿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1.2、为了获得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在   的销售权,乙方承诺首次进货  万元(人民币),并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首次货款  万元整。在完成  万元进货额之后,甲方授权乙方在    销售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享受经销商级别的价格优惠。
  1.3、在经销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经销区域内的任何个人用户销售本合同约定的产品。
  1.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第一年从甲方完成产品进货额  万元,在完成当年进货考核额的条件下,第二年进货考核额计算方法为:在第一年实际进货额基础上,再增加  %,往后每年进货考核额以此类推。乙方没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当年进货考核额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权。
  1.5、甲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设多个经销商,如果该区域设立了代理商,则乙方应和当地代理商联系进货。
  1.6、乙方在销售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及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形象和声誉的言行,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1.7、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宣传、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务,保守乙方商业机密。乙方有开展产品宣传、售后服务以及配合收集销售、用户和市场等信息反馈到科力屋公司的义务。
  1.8、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同时有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经销原则
  
2.1、 乙方完成  万元业绩之前的进货额享受的经销结算价按甲方当年产品市场指导价的  % 执行;在完成  万元的进货额之后,乙方享受的经销结算价按甲方当年产品市场指导价的  % 执行。乙方不得跨指定的经销区域销售。附《科力屋二代产品全国市场统一零售价》。
  
2.2、乙方对外所报产品价格和销售价格均应按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乙方如搞任何促销活动须征得甲方同意。
  2.3、乙方应根据销售情况保持适量库存,并做好“零售终端发展报告”及“库存报表”,提供零售终端发展状况和销售情况,并定期提前十五天以上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甲方提交,以便甲方作供货准备。

三、价格及价格保护
  
3.1、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科力屋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各版本统一的市场参考报价表,若新产品上市、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3.2、甲方进行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尚未销售的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即甲方价格上调时,对乙方库存产品执行原价格;若甲方价格下调时,对乙方库存产品执行新价格。保护量以乙方订购存量为限(不包括已销售未发货的),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库存进行清点,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差价(凭产品原出货单价格计算)。
  3.3、价格保护期限:自甲方交货之日起60天(含60天)以内。
  3.4、若乙方未能按时准确向甲方递交“零售终端发展报告”及“库存报表”,将无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价格保护。
  3.5、价格保护的补偿差价在下一次订货时从货款中补还。
  3.6、乙方逾期付款将不能享受甲方的价格保护。

四、广告宣传
  
4.1、甲方免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2、由甲方独立在国际互联网、全国或区域性公开媒体所做广告宣传费用由甲方承担。
  4.3、乙方独立安排的产品促销宣传活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订货及运输
  
5.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以书面形式下订单,并根据本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签订《购销合同》,否则订货无效。
  5.2、甲方为乙方发货,并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但不承担航空等其他快递方式的货运费。
  5.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六、付款及发货
  
6.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乙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后即向甲方支付货款全额,并与科力屋协商发货时间,否则定货无效。
  6.2、所有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非因甲方正式书面授权,甲方员工无权代收货款或将货款转入非指定帐号,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可能的损失。
  6.3、乙方收货后发现装箱错误或有质量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5日内通知甲方予以解决,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换货
  
7.1、乙方每次进货应科学决定进货数量和品种,甲方允许乙方换货金额上限为年度累计进货金额的10%,换货时间控制在甲方发货之日一年内。
  7.2、甲方要求换货应先填写换货申请书,甲方收到申请书后与乙方商定换货品种数量后乙方将货物发回,甲方收到货物后依据申请书对货物进行点验,核实无误后将调换货品发给乙方。换货过程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退回货物存在损伤,导致该货物不能再销售,甲方有权根据损坏程度在换货金额中扣除相应费用。

八、售后服务
  
8.1、甲方对所售产品提供1年免费包换,2年免费保修(操作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终身维修。故障产品由乙方全部发到甲方进行处理,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保修期后将适当收取维修费。
  8.2、乙方对所售产品负有售后服务责任,并应按照甲方服务规范进行。附《代理经销商售后服务标准》。
  
8.3、产品经销所属区域中,签约之前存在的所有科力屋产品客户的售后服务责任,签约经销商有义务自然接纳,并按科力屋公司规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执行。

九、技术支持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
  9.1、免费网络培训、会员在线咨询。
  9.2、免费集中培训(交通、食宿自理)。
  9.3、派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指导(费用双方协商)。

十、合同有效期
  
10.1、本合同有效期二年:自      日至      日。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可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地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甲乙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合同条款,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违约方索赔经济损失;合同到期后,一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11.2、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等一切知识产权,交还全部重要商业文件、授权证书等。
  11.3、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合同续签协商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进行。
  11.4、不可抗力(如:台风、火灾、地震等)所造成供货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对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1.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其 它
  
12.1、合同签约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即科力屋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
  12.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1:《科力屋二代产品全国市场统一零售价》
  附件2:《代理经销商售后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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